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程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坚持源头治理,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