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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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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为我市11个县(区)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00名。具体岗位分布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本人为汉中市域内户籍或汉中市域内生源、汉中市域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982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聘期待遇

聘用人员与县(区)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正式聘用后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所在县(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

2、发布渠道: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汉中市民政局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hzsgzp2022/login

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县(区)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8:00至2022年12月30日18: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7日8:00至2022年12月31日18:00;

4、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在2023年1月2日18:00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笔试缴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贫困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报名费。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以上证书、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审核状态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6、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打印地址: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hzsgzp2022/login

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基层党建及相关政策文件、社区基础知识及工作实务、社会工作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和标准:

(1)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岗位的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政府第163号令明确一《陕西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4、加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附件2《汉中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1)项条件的应提交《汉中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3);符合第(2)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扫描件;符合第(3)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扫描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原件扫描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5、加分资格审查及公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汉中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于笔试结束后工作日起2日内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区)民政局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核完成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加分人员相关信息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7日。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县(区)民政局在3日内复核,再次公示。

6、笔试成绩查询:参加笔试人员请及时关注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

采用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面试

1、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详见《汉中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加权计算后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加分后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3、考察工作由各县(区)民政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报市民政局备案。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汉中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审核确定后报市民政局备案。由各县(区)民政局向聘用人员发出书面通知,确定报到时间并组织入职培训。

3、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辞职形成缺额的,按照公告要求报市民政局审批后递补。

五、重要提示

1、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政策按国家和省、市最新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在相关网站适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名咨询电话:0916-2626373(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汉中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

1、汉中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位分布表

2、汉中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3、汉中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


汉中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6日